王曼倩
2019年11月26日09:09 來源:光明日報
【光明論壇】
依靠法治確立制度安排、保障制度優勢和引領制度發展,是人類在國家治理活動中形成的智慧成果,也是現代國家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再一次明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,指明了法治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作用和意義。
依靠法治確立制度安排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驗總結。中國的法治建設一直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建設。1949年通過的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》初步設計了新中國的制度架構,開啟了中國共產黨運用法律執政和建設的序幕。新中國70年來法治建設的歷史經驗表明,沒有完備的法律和法治建設,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就會缺乏有力的保障。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,要實現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目標,就需要構建一套系統完備、科學規范、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,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,這就更加需要依靠不斷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保駕護航。
依靠法治保障制度優勢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。新中國成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,中國的發展鑄就了中國奇跡。中國奇跡的密碼所在,正是科學化、法治化的制度所形成的